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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6年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029/2006-62360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2006-01-20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关于印发《2006年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06年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

通   知

湘环发[2006]9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局直属各单位:

2006年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省环保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2006年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计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重大战略的第一年,做好2006年的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6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群众健康、保障环境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为目标,加强环境执法,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主要工作任务是:

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对环保工作的新要求,实施《湖南省“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湖南省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推动规划计划项目和本届政府任期环保目标责任制办实事项目的落实。探索建立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考核机制和环保统一监管的工作机制。

2、加强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防范工作,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加强检查,严防重大污染事故发生,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开展一次全省性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并组织进行环境安全执法检查,对各地排查出来的和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报请政府研究解决。建立灵敏、高效、协作的环境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加强环境安全事件防范和处置的能力建设。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纠纷,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3、以饮水安全和湘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进一步落实《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上游城市对出境水质负责的要求,抓好湘江干流清水塘、竹埠港、水口山等重点工业区和耒水等支流的污染防治工作,抓好一批污染治理重点项目的实施,逐步消除威胁饮用水安全的潜在因素。加强水环境功能区的监督管理,按总局部署开展饮用水源地的环保专项检查,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4、以控制和削减二氧化硫排放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落实《长株潭酸雨防治实施方案》,加快大型火电机组脱硫项目的实施,加大烟尘、粉尘治理力度,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研究制定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措施,着力解决扬尘、锅炉烟尘、餐饮业油烟等污染问题,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5、以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监管为重点,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对全省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进行整治,重点查处一批无证经营、非法转移的企业。加快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和放射性废物库改扩建。开展对湘江沿岸企业堆存的废渣的整治,进一步抓好湘西电解锰行业的污染整治,逐步消除镉、铬、砷等重金属污染物对水环境安全的威胁。

6、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将“十一五”总量指标逐级落实到排污单位。抓好《湖南省污染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加快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的社会化、市场化步伐。做好排污申报和排污许可工作,强化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加强辐射安全监管,开展伴生矿放射性污染调查和生产、销售、使用射线装置单位的清查,组织开展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换证工作,启动全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7、加强与发改委、国土、工商等部门的合作,加大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工作力度,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关。启动规划环评和环评招标工作,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加大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跟踪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行为。

8、探索循环经济与环保工作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循环经济工作试点;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重点污染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和污染防治水平,降低单位产值能耗、水耗;紧密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重点污染企业的技术改造,配合经贸部门抓好落后工艺、设备和技术的限期淘汰工作,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9、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继续深化生态市(县)、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示范,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面掌握我省土壤污染现状,建立和完善全省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抓好建设项目生态环评,强化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加强生物安全工作,建立物种资源保护省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配合农业、林业部门抓好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护;积极做好中国-挪威洞庭湖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项目的实施,抓好洞庭湖自然博物馆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抓好县域经济环保考核工作。

10、组织编制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环保行动计划》,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规模化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力度,推动有机农业发展,集中搞好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建设,努力改善农村环境。

11、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以严格执法为手段促进环境问题解决。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部门间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提升全省环保系统的执法监管水平。提请省政府制定《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件抓住不放,一查到底,直至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绳之以法。加强环境监察、监测、宣教、科技、信息等能力建设,加强直属单位的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为环境执法和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12、深入开展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勤政建设,巩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进环保部门政务公开,促进行风建设,树立环保部门良好的执法形象。

关于印发《2006年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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