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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调优秀年轻干部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029/2005-04000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2005-12-07
  •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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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关于公开选调优秀年轻干部的通知

湘环发[2005]83

关于公开选调优秀年轻干部的通知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我省环保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省环保局决定,在全省环保系统公务员队伍中公开选调优秀年轻干部充实省环保局干部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的名额与职位

公开选调2名主任科员以下优秀年轻干部。

具体职位:省环境监察总队环境监察岗位。

二、选调范围

市、州、县(市、区)环境保护局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均可报名(请各市州环保局将此文转发于县(市、区)环保局)。

三、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报名条件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立志于改革开放,开拓进取,清正廉洁,联系群众,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二)报名资格

1、有公务员身份。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5121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有2年以上环境保护工作经历。

5、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

四、选拔的程序、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从收到文件之日起至20051220日止)

采取个人报名、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市州环保局初审的方式报名。

各市、州环保局人事(政工)科负责本市州的报名工作。

(二)资格审查(12211222日)

各市、州环保局人事(政工)科按照报名条件和资格,负责对本市州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将初审合格人员的近期彩色同底免冠2寸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市州环保局印章后,连同学历证书、公务员证、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审查盖章后,传真至省环保局人教处复审。逾期不受理报名。

(三)考试(122930日)

1、笔试(1229

笔试设写作与专业科目。专业科目考试以环境保护科学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为主要内容。

2、面试(1230

面试在笔试的基础上进行。笔试成绩总分前10名参加面试。

笔试地点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200616日至111日)

根据笔试(60%)和面试(40%)总成绩的前4名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

(五)讨论决定(126日)

根据考察情况,由省环保局研究决定选调人员。

(六)公示(127日至22日)

在湖南环境保护局公众网上进行一周时间的公示。

(七)任职(2月中旬)

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

五、组织领导

各市、州环保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公开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报名的宣传工作,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报考。

联系人:彭国明

电话:0731-5494118 传真:0731-5464927

附:湖南省环保局2005年公开选调优秀年轻干部报名登记表

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湖南省环境保护局2005年公开选调优秀年轻干部报名登记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籍 贯

参 加 工作 年 月

民 族

毕业院校及 专 业

学 位

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现任职级及任职时间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年度考核情

2003年:

2004年:

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

称 谓

姓 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盖 章)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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