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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029/2005-03989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2005-06-17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湘环发[2005]38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县级市环境保护局,省监测中心站: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以下简称“城考”),提高城考工作质量和效率,经省局局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将《湖南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考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并通知如下:
一、依据本“考评办法”,在每年度“城考”结果会审的基础上,省局对地级市、县级市“城考”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表彰。
二、各城市要进一步加强对“城考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主管局长牵头各职能科(股)室、站负责人参加的“城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做好城考自检和内部会审,分析总结每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措施,向市政府作出汇报。
三、要加强城考工作的基础建设,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加快大气自动监测站建设步伐,完成大气监测点位和水质断面(点位)确定工作,健全城考数据资料台帐,建立季度、半年度城考主要指标统计报表制度。
四、请各市州、县级市环保局于7月15日前将“城考”主管局长、监测站主管站长名单报我局管理处。
联系电话:5792275

 
二〇〇五年六月十七日
 
湖南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考评办法(试行).doc

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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