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核查发现问题拟失信记分事先告知书
- 索引号:430S00/2024-068770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4-06-18 10:41
- 名称: 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核查发现问题拟失信记分事先告知书
沧州高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李中力:
我厅在开展2024年第一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问题核查工作中发现《资水洞口县河段治理工程(黄泥塘保护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质量问题。你单位及环评工程师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我厅拟对你单位和编制人李中力作出通报并分别失信记分5分的处理意见,已于近期将拟失信记分告知书以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给你单位,但因你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已注销或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不正确,导致无法送达。现将有你单位及相关人员失信记分的告知书予公告(详见附件)。你单位及环评工程师如对拟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于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未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3段118号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邮政编码: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67
关于拟对沧州高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通报和失信记分的告知书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