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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省排污许可证发证质量不高问题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 索引号:430S00/2023-130036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3-12-27 08:35
  • 名称: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省排污许可证发证质量不高问题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在推行排污许可方面,湖南省虽然发证数量位于全国前列,但也存在发证质量不高等问题”。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湘办发〔2023〕12号)要求,现将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示。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2月27日

问题描述

在推行排污许可方面,湖南省虽然发证数量位于全国前列,但也存在发证质量不高等问题

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

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100%,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

主体责任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党委和政府

整改措施

1.完成全覆盖证书质量核查。严格按照整改工作要求,分年度、按步骤开展证书质量核查,省级负责重点管理企业证书核查,市州负责简化管理企业证书核查。2023年6月30日,全面完成了全省12326张排污许可证质量全覆盖核查。其中核查发现至少存在一项质量问题的排污许可证共计7705张,问题率为62.51%。针对存在问题的排污许可证,目前已完成整改7705张,整改完成率100%。省级三年累计完成排污许可证质量现场核查共计868张,发现存在质量或执行问题的排污许可证共计384张,问题率为44.24%。

2.制定落实常态抽核机制。制定《排污许可证质量常态化核查工作方案》《湖南省2023年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要点》,明确省生态环境厅每年抽取全省上年度首次申请排污许可证“新核发”总数的20%、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新核发”总数的10%开展质量核查,并将结果纳入市州排污许可工作年度考核。同时要求各市州参照该模式开展,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销号。

3.全力保障问题整改实效。为确保整改到位,形成工作闭环,省生态环境厅结合湖南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优化核查工作流程,对各市州核查排污许可证质量及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抽核,抽取近三年存在质量问题的2300家排许可证进行整改情况“回头看”,并将抽核结果纳入市州排污许可工作年度考核,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4.建立规范管理长效机制。2023年5月6日制定发布《湖南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规程(试行)》,进一步加强排污许可管理,规范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排污许可证核发与证后监管行为,按照分类、分级管理要求,规范排污许可证和排污登记表内容,明确申请、核发与登记流程,切实提高发证质量。

5.加强排污许可业务培训。近三年共计举办六次省级排污许可技术与管理培训,市州分别组织轮训,参与人次突破千人,多层次全方位提高排污许可技术与管理水平。

整改效果

我省针对督察反馈问题所采取的整改措施取得了成效,全省排污许可证证书质量得到提升,达到了整改目标。

验收销号意见

对照整改方案,我省“排污许可证发证质量不高问题”已完成整改,具备销号条件,建议按程序销号。

验收时间

202312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省排污许可证发证质量不高问题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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