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别调整2022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拟表扬激励对象的公示
- 索引号:430S00/2022-04033638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2-12-30 15:53
- 名称: 关于个别调整2022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拟表扬激励对象的公示
根据《2022年湖南省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湘环办〔2022〕84号)规定,现将个别调整的拟表扬激励对象公示如下(未调整表扬激励类别的以2022年12月28日公示的名单为准):
拟表扬激励的县市区
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及改善幅度拟表扬激励宁远县、会同县。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书面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协调处。联系电话:0731-85698033。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