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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2022年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对象的公示

  • 索引号:430S00/2022-04033181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2-12-28 16:00
  • 名称: 关于拟推荐2022年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对象的公示


  根据《2022年湖南省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湘环办〔2022〕84号)规定,经省生态环境厅厅务会研究,现将拟督查激励对象公示如下:

  一、拟推荐的市州

  1.国控、省控断面2022年城市水质综合指数及改善幅度拟激励永州市。

  2.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改善幅度拟激励长沙市。

  3.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完成数量比例及质量拟激励常德市。

  4.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夏季攻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拟激励岳阳市。

  二、拟推荐的县市区(排名不分先后)

  1.省控断面2022年城市水质综合指数及改善幅度拟激励宁远县、衡阳市南岳区。

  2.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改善幅度拟激励花垣县、新晃县。

  3.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夏季攻势”拟激励平江县、浏阳市。

  4.新增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行政村数量及质量拟激励桃源县、沅陵县。

  5.获得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拟激励靖州县。

  6.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拟激励绥宁县。

  公示时间从2022年12月28日至12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书面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协调处。联系电话:0731-85698033。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2月28日

关于拟推荐2022年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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