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环评单位及环评工程师: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1〕490号)等文件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环评单位及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专项整治工作。
经查,部分环评单位及环评工程师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我厅拟作出失信记分等处理意见,已于近期将拟失信记分告知书以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给相关单位,但由于部分环评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不正确,导致无法送达。现将有关环评单位及相关人员失信记分的告知书予公告(详见附件)。相关单位及环评工程师如对拟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于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未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3段118号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邮政编码: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67
环评单位及相关人员失信记分的告知书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