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东金龙矿业生态环境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
- 索引号:430S00/2022-01001138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2-03-01 17:04
- 名称: 关于衡东金龙矿业生态环境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
2020年12月1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曝光湖南省衡东县金龙矿业环保整改不彻底等问题。2021年2月2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关于湖南省衡阳市金龙矿业生态环境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和具体问题案卷向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进行了移交,要求进一步深入调查,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省人民政府迅速成立以省生态环境厅为组长单位的联合调查组,进驻衡阳市进行问责调查。根据查明的事实,衡阳市委、市政府落实金龙矿业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推动不力,问题整改方案制定不完善,衡东县委、县政府作为直接责任主体,整改工作落实不彻底,问题整改销号敷衍应付,且群众工作不深入,诉求解决不及时,导致尾矿库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长期存在,周边群众对此反应强烈。
依据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责成衡阳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衡东县委、县政府向衡阳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12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4名责任人员诫勉谈话;对3名责任人员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因同一问题于2021年1月受到衡阳市和衡东县纪委监委处理的6名责任人员不再处理。
问责工作现已完成,特此通报。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