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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索引号:430S00/2021-04001891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1-05-10 17:32
  • 名称: 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湖南生态环境厅直属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省生态环境厅行使监督管理、行政审批、宏观决策提供服务保障,为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服务。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事务中心纪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湖南省考录公务员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个,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名称

岗位编号

招聘

计划

年龄

要求

学历

学位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三线一单”

数据管理岗

A1

1

30岁及以下

本科(含)

以上

20061704环境科学与工程

20061705环境科学

20050502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1、熟练运用Arc GIS、ArcMAP等地理信息软件,有2年及以上“三线一单”工作经验。

2、熟悉环境评估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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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评估

A2

1

30岁及以下

本科(含)

以上

20061701环境工程

20061704环境科学与工程

20061705环境科学

环保信用

评价岗

A3

1

30岁及以下

本科(含)

以上

20061701环境工程

20061704环境科学与工程

20061705环境科学

1、2年及以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2、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hunan.gov.cn/)、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网站http://sthjt.hunan.gov.cn/swzx/)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9日上午8:00至5月23日下午5:00。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2.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网站下载《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

3.将《报名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于报名期间发送至邮箱2636429331@qq.com。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盖学校公章)。

4.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期间出生)。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验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5月25日组织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在湖南省地质院北栋401室。通过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在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网站公布。

(五)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原则上不低于3:1。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党委研究确定。

2.考试方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以及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报名表及所需其他资料,考试成绩在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网站公布。

3.考试时间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应聘者须提供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无违法犯罪行为等证明。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根据实际情况按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并报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期2年),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纳入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统一管理,与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享有相同待遇。

八、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06号省地质院北栋大楼

咨询电话:综合部 0731-85690070

招聘邮箱:2636429331@qq.com

附件: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2021年5月10日



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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