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 索引号:430S00029/2016-76091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16-08-26 18:49
- 名称: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要求,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决定举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初定2016年9月20日上午9点
地点: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五楼会议室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20至35人,其中:
1、本省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关注本规定的公民15至2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省(市、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法律工作者5至10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省环保厅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我厅网站(http:// www.hbt.hunan.gov.cn /),下载并填写听证会报名表,报名信函寄至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法制宣传处(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邮政编码41001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传真请拨打报名电话0731-85698005;网上报名用电子邮件将听证会报名表发送至我厅受理申请的邮箱(hnhbfx@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17时。
五、听证会参会有关事宜
湖南省环保厅将于2016年9月13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我厅网站上进行公告或电话通知参会人员。
听证会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六、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法制宣传处 段晓丽
0731-85698005(办)
湖南省固体废物管理站 吴岱镳
0731-85698137(办)
附件:《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8月24日
附件: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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