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收集意见,
充分征求民意,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决定举行《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代拟稿)》听证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省环境保护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的《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代拟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初定2014年10月27日上午9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地点: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20至35人,其中:
1、本省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关注本办法的公民15至2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省(市、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法律工作者5至10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省环保厅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信函寄至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法制宣传处(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邮政编码41001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电话0731- 85698005;网上报名请登录我厅网站(www.hbt.hunan.gov.cn/),下载并填写听证会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我厅受理申请的邮箱(353478706@qq.com)。采用信函、传真报名的也可使用此报名表。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7日18时。
五、听证会参会有关事宜
省环保厅将于2014年10月22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以上网站上进行公告或电话通知参会人员。
听证会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湖南省环保厅法制宣传处 文亦戈 0731-85698179(办)
湖南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 石 竹 0731-85698079(办)
附件:《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代拟稿)》听证会报名表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9月30日
附件:
《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代拟稿)》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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