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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告

  • 索引号:430S00029/2014-34929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14-09-30 18:42
  • 名称: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告
为全面收集意见,充分征求民意,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决定举行《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代拟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省环境保护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的《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代拟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初定2014年10月27日上午9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地点: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20至35人其中:

  1、本省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关注本办法的公民15至2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省(市、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法律工作者5至10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省环保厅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信函寄至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法制宣传处(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邮政编码41001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电话0731- 85698005;网上报名请登录我厅网站(www.hbt.hunan.gov.cn/)下载并填写听证会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我厅受理申请的邮箱(353478706@qq.com采用信函、传真报名的也可使用此报名表。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7日18时。

  五、听证会参会有关事宜

  省环保厅将于2014年10月22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以上网站上进行公告或电话通知参会人员。

  听证会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湖南省环保厅法制宣传处 文亦戈 0731-85698179(办) 

湖南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 石 竹 0731-85698079(办) 

  附件:《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代拟稿)》听证会报名表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9月30日

附件:

《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代拟稿)》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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