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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工程邀标函

  • 索引号:430S00029/2014-34927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14-07-21 16:42
  • 名称: 湖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工程邀标函

各应标施工单位:

因我中心宿舍用房施工建设需求,特邀请贵单位参与造化塘31栋宿舍屋顶改造施工项目的应标。工程项目的详细情况提供如下:

一、工程项目名称:

宿舍水泥人型屋换顶彩钢屋顶工程

二、工程要求:

1、工程施工平面:见宿舍设计图

2、结构及材料:

1)本工程所选用材料的性能、质量应符合下列规范:

《碳素结构钢》           (GB/T  700-2006)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1591-2008)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螺栓》(GB/T  3632~3633-95)

《熔化焊用钢丝》          (GB/T  14957-94)

《碳素钢埋弧焊用焊剂》    (GB/T  5293-85)

《低合金钢埋弧焊用焊剂》   (GB/T  12470-90)

《碳钢焊条》               (GB/T  5117-95)

《低合金钢焊条》           (GB/T  5118-95)

《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  24:90)

2)本工程所采用的钢材除满足国家材料规范要求外,地震区尚应满足下列要求:

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

钢材应具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

钢材应具有良好的可焊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彩钢复合板为:宝钢50涂层彩钢,7cm泡沫,下垫板25。

3)本工程矩形钢管及无缝钢管采用Q235B,拼接板,加劲肋材质与主材同。

4)除图中特殊注明外,所有结构加劲板、连接板厚度均为10mm。

5)钢结构之主结构连接件需采用GB10.9S级摩擦型高强度螺栓(除注明外),高强螺栓结合面不得涂漆,采用喷砂后生赤锈处理法、要求摩擦面抗滑移系数≥0.35(钢材为Q235)

3、钢结构制作与加工:

1)焊接

焊接时应选择合理的焊接工艺及焊接顺序,以减小钢结构中产生的焊接应力和焊接变形。

组合H型钢的腹板与巽缘的焊接应采用自动埋弧焊机施焊,且四道连接焊缝均应双面满焊,不得单面焊接。

组合H型钢因焊接产生的变形应以机械或火焰矫正调直,具体做法应符合GB50205的相关规定。

Q345与Q345钢之间焊接应采用E50型焊条,Q235与Q235钢间焊接应采用E43型焊条,Q345与Q235钢之间焊接应采用E43型焊条。

焊缝质量等级:端板与梁、柱翼缘和腹板连接焊缝为全熔透剖口焊,质量等级为二级,其余为三级。所有非施工图所示构件拼接用对接焊缝质量应达到二级。

4、钢结构安装

1)结构安装

结构吊(安)装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结构的稳定,并防止产生过大变形。

结构安装完成后,应详细检查运输,安装过程中涂层的挫伤,并补刷油漆,对所有的连接螺栓应逐一检查,以防漏拧或松动。

不得利用已安装就位的构件起吊其他重物,不得在构件上加焊非设计要求的其他构件。

2)高强螺栓施工

钢构件加工时,在钢构件高强螺栓结合部位表面除锈,喷砂后立即贴上胶带密封,待钢构件吊装拼接时用铲刀将胶带铲除干净。严禁在高强螺栓连接处摩擦面上作任何标记。

对在现场发现的因加工误差而无法进行施工的构件螺栓孔,严禁采用锤击螺栓强行穿入或用气割扩孔,应与本院及相关部门协商处理。高强螺栓不得作为临时安装螺栓。

高强螺栓施工顺序应由中间向两端逐步交错进行。

三、施工工期及其它

1、施工工期

此工程要求在2014年×月×日前结束,交付使用(一个月)。

2、工程质量与质保期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建筑施工规范要求,工程质保期参照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3、工程付款方式

①施工方在工程合同签订后,必须缴纳工程工期保证金(工程总价20%)以及工程施工质量保证金(工程总价×)给建设方。工程按合同要求的工期完成后,建设方全额退还工期保证金,工程施工结束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建设方全额退还工程施工质量保证金,否则,按合同条款要求扣减相应保证金。

②其它。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施工方自行负责,建设方提供施工必须的协调和配合工作。全员购买保险,出示工程审计报告。

③甲方协助乙方在省维修基金管理中心结帐。

四、应标单位《工程预算书》送达。建设单位要求贵司根据工程施工要求编制《工程预算书》并于2014年7月24日上午送达我中心。

发标单位:湖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发标时间:2014年7月 21 日

                                                          湖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2014年7月18日

 

湖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造化塘屋顶改造建设工程邀标公告

湖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宿舍屋顶建设工程已具备建设条件,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或工程商积极投标并参与建设。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项目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99号。

  2、工程建设规模:钢结构,总建筑面积500余平方米。

3、邀标范围和内容:见施工图。

二、工期要求:1个月。

三、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邀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本邀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邀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4、本项目邀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21日至24日下午3时前到长沙市城南东路117号四楼办公室索取邀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中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地 址:城南东路117号

  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0731—85531251

  传 真:0731-855111089

  

                                                           湖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2014年7月17日

湖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工程邀标函

10146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