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三处
- 索引号:430S00/2022-01012614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3-04-14 15:17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三处
负责人:刘洪义
联系电话:0731-85698599
办公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3段118号
工作时间:
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工作职责:
1.监督湘南区域(衡阳市、郴州市、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落实情况。
2.负责起草湘南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的计划、方案以及相关报告等,建立和落实区域督察相关工作机制。
3.承担湘南区域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具体工作。
4.负责湘南区域市县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的日常督察工作,及时发现、报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5.负责湘南区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中央和省级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现场督导,提出处理建议。
6.承担湘南区域重大生态环境问题、重要批示、重要信访件现场核查。
7.参与湘南区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约谈和区域限批等工作。
8.完成厅党组和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