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生态保护处
- 索引号:430S00029/2017-00250
- 题裁分类: 内设机构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3-04-14 15:12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自然生态保护处
负责人:唐春保
工作时间:
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工作职责:
1.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政策。
2.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
3.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管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自然保护地相关监管工作。
4.承担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
5.负责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6.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
7.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含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及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
9.完成厅党组和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