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测处
- 索引号:430S00029/2010-57024
- 题裁分类: 内设机构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3-04-14 15:06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生态环境监测处
负责人:万小卓
工作时间:
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工作职责:
1.拟订和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的政策、规划、制度、标准及规范。
2.建立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实施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核查和第三方监测机构质量核查。
3.负责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组织编报湖南省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组织编制和发布湖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4.统一规划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设置,承担省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
5.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生态质量监测、污染源执法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估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
6.组织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等有关工作。
7.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统计工作,配合开展“五好”园区创建综合评价考核相关工作。
8.协调指导其他部门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9.联系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省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指导省生态环境监测专委会相关工作。
10.完成厅党组和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