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财务处
- 索引号:430S00029/2009-45449
- 题裁分类: 内设机构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3-04-14 15:13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科技与财务处
工作时间:
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工作职责:
1.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性资金和中央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2.承担机关并指导厅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工作。
3.承担生态环境厅参与分配的省级、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工作。
4.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生态环境科技计划,组织管理生态环境科技成果和科普工作。
5.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技攻关和科技示范工程,组织创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负责生态环境重点实用技术的筛选与推广应用、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6.参与指导和推动绿色采购、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生态保护补偿,组织协调“两型”社会建设、新型工业化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7.负责配合税务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工作。
8.指导直属单位科技工作。指导和推动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政策,参与环境科技与产业对外合作。
9.联系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指导省环保产业协会相关工作。
10.完成厅党组和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