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环境处
- 索引号:430S00029/2009-45447
- 题裁分类: 内设机构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3-04-14 15:12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水生态环境处
负责人:张文佳
工作时间:
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工作职责:
1.负责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水功能区划、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有关的规划、计划、政策措施。
2.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组织测算水环境容量,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估。
3.负责编制并监督管理全省水功能区划。
4.建立和组织实施跨市(州)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
5.牵头协调长江经济带治理修复、“一湖四水”等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6.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污染源排放管控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
7.监督协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参与指导农业面源水污染防治。
8.配合做好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总量控制具体工作,以及重金属水污染防治工作。
9.完成厅党组和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