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 索引号:430S00029/2009-45445
- 题裁分类: 内设机构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3-04-14 15:14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人事处
工作时间:
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工作职责:
1.拟订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劳动工资(规范津补贴)、社会保障、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评聘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厅机关、厅属单位厅管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3.承担厅机关、直管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调配、招录招聘、考核奖惩、军转安置、劳动工资、社会保障、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评聘、干部培训、因私出国(境)、干部援派、专家库等管理工作,并对直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4.负责机关离退休老干管理与服务、乡村振兴和绩效考核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
5.承担市县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表彰。指导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改革与人事管理,以及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干部培训、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7.承担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8.联系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省环境科学学会。
9.完成厅党组和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