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成《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 索引号:430S00029/2014000002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14-05-28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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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我省完成《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2014〕5号)要求,由我厅组织编制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湖南省中期评估报告》,并经省政府批准完成了相关报送工作。
为确保圆满完成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我厅会同省发改委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联合下发了《关于请支持做好<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湖南省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函》(湘环函〔2014〕161号),并在省水利厅、省经信委、省住建厅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顺利完成了评估工作。本次评估时间节点从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报告从主要污染物减排、突出环境问题解决情况、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环境保护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情况、规划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国家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湖南省中期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
评估结果显示,截止2013年底,湖南省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情况: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124.9万吨、15.77万吨、64.13万吨、58.81万吨,与2010年比较,分别下降6.88%、6.96%、9.67%、2.63%,与《规划》最终目标要求相比,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消减率分别相差0.32%、2.84%、1.37%、6.37%,“十二五”减排指标完成率分别为95%、71%、116%、29%。在环境质量改善上,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上得到稳步提升。
中期评估报告根据湖南省“十二五”中期各项环保工作的开展情况,对《规划》中期的目标可达性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推动后续《规划》实施的具体工作部署方案,并对国家“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和工作思路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