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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预拨2024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4-08-30 09:45   【字体: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预拨2024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

(第二批)的通知

湘财资环指202437

有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分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464号),现将2024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下达你们,此款列支出功能科目“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具体金额项目经济科目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一 、本次下达资金为预拨资金。若后续资金安排方案发生调整,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另行下文通知

二、    二、本次下达资金包含2024中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资金,请湘潭市娄底财政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将试点资金分配方案报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同时按照试点实施方案加快项目推进,抓紧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三、    三、各地财政部门应加快预算执行,及时拨付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应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四、请按照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组织

有关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推动绩效目标如期保质实现。

    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将适时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对于违反规定,有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将视情况收回项目资金,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24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815

附件:2024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预拨2024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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