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的通知
湘财资环指〔2020〕4号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分局):
财政部《关于调整2020年农村环境整治提前下达资金的通知》(财资环〔2019〕106号)调减我省2020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6047万元,因此,现调减《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的通知》(湘财资环指〔2019〕53号)下达的资金,具体项目及金额见附件,此款支出功能科目列“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列“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请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做好调账工作,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请项目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附件: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调整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