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中央农村环保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财建便函[2008]29号
关于做好2008年度中央农村环保资金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环境保护局:
根据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有关部署,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日前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农村环保资金的通知》(财建便函[2008]50号),组织各省市区申报2008年农村环保资金项目。请各市州财政、环保部门认真学习好两部文件精神,组织好本辖区内的项目申报工作。结合湖南的实际情况,现就全省项目申报提出如下要求:
一、湖南申报项目的范围
1、全省已获得 “国家环境优美乡镇”称号的9个乡镇(长沙市7个:长沙县星沙镇、雨花区洞井镇、浏阳市洞阳镇、天心区大托镇、宁乡县花明楼镇、开福区青竹湖镇、望城县雷锋镇;常德市2个:石门县壶瓶山镇、石门县子良乡)。
2、正在开展生态村创建或旅游开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已取得一定成效的村。
3、畜禽养殖和工矿企业比较集中、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突出的村。
二、申报项目数量
各市州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每市州申报项目数不超过10个。每个项目的投资规模请各申报单位结合自筹资金和地方政府财政投入的可到位情况进行合理测算。
三、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申报材料提交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局截止时间为9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一式4份(附电子版光盘),1份报省财政厅,3份报省环保局。
申报材料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为各市州财政局、环保局联合出具的正式申请文件;附件为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村庄(乡镇)汇总表、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的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出具)、地方配套资金和按期完成治理目标的承诺函(县级人民政府或市级财政部门出具)。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农村环保资金的通知》(财建便函[2008]50号)及汇总表、申请报告样式请登录“湖南省环境保护局公众网——规划财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ww.hbj.hunan.gov.cn。
四、其他要求
根据国家要求,省环保局、省财政厅拟于近期启动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的编制工作,确定需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村庄名单和资金需求,请各市州环保局、财政局提前做好本辖区相关背景材料的准备工作。
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联系人:任薇,联系电话:0731-5165150,邮箱:5165527@163.com
省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处,联系人:周胜文,联系电话:0731-5490007,邮箱:ZRC5567400@163.com
省环保局规划财务处,联系人:郑乔保,联系电话:0731-5480622,邮箱:5464922@163.com
主题词:申请 农村环境保护 专项 资金 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