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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第一批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08-02-22 00:00   【字体:    

湖南省环境保护局

关于申报2008年第一批省级环境保护

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环函[2008]59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为合理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推进全省污染物减排工作,根据当前全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和国家、省对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就2008年第一批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列入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省级环境保护规划和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项目。

、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

  (一)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市州环保、财政部门统一向省环保局和省财政厅申报。

  (二)各市州提交的申报材料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为申请专项资金的正式文件及《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如项目为市县级减排计划项目,请附市县减排计划正式文件);附件为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报告、基本信息表、可研报告或项目建设方案等)。

  (三)所有申报材料要求统一格式,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仅对表格要求)两种形式,一式4份报送省环保局相关业务处室。各地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将所有项目材料报送齐全,逾期不予受理任何申报材料。省环保局原则上不直接接受项目单位自行报送材料。申报材料要求统一使用A4纸双面印制,最好由市级环保部门分项目统一装订成册。

(四)各市州环保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择优上报,并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项目申报单位以后年度申请专项资金的资格并减少该地区项目申报数量。

(五)请未上报2004-2007年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的市州一并上报有关情况(具体要求参见湘环发[2007]59号文件和去年12月底省局规财处便函)。

三、申报数量和申报时间

(一)申报数量:每市州4-8个符合支持重点条件的项目(含县级项目)。省管电厂的污染治理项目不占当地指标。

(二)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08年3月20日。

、邮寄地址和联系人

邮寄地址:长沙市城南东路117号湖南省环保局

邮编:410007

联系人:

规划与财务处:郑乔保 联系电话:07315480622

污染管理处: 联系电话: 5792275

环境监察总队:戴双玉 联系电话:5496470

自然生态保护处:喻碧云 联系电话:5490007

科技标准产业处: 李铁汉 联系电话:5452811

联系邮箱:5464922@163.com

附件:1、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

2、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基本信息表及汇总表样式.xls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关于申报2008年第一批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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