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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8-03-01 00:00   【字体: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全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省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参与制定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省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全省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省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减缓免及稽查。

3、承担落实全省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负责提出全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指导和推动全省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省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国家和省里规定审核审批全省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省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省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8、负责全省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审批。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全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省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全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省级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

11、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提出全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开展对外环境保护信息交流工作,管理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3、负责指导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制。

14、负责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提出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生态系列创建工作。

15、负责指导全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全省企业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体系。

16、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厅机关现有办公室、规划财务与国际合作处、科技标准产业处、环境影响评价处、环境监测处、大气环境管理处、水环境管理处、土壤环境管理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核与辐射管理处、法制宣传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等13个职能处室及省纪委驻厅纪检组。

厅直属机构14个:湖南省环保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南岳分站、湖南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长沙环保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湖南省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南省固体废物管理站、湖南省环境信息中心、湖南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湖南省环境监察局、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湖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行政上由我厅管理,预算管理上隶属于省科技厅系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湖南省环保厅厅本级

2、湖南省环保厅系统财务

3、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南岳分站

4、湖南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

5、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6、长沙环保职业技术学院

7、湖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8、湖南省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9、湖南省固体废物管理站

10、湖南省环境信息中心

11、湖南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12、湖南省环境监察局

13、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

14、湖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中央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厅机关及厅直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我厅归口管理使用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初预算数2988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855.18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4885万元,中央财政补助收入48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661.93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176.12万元,减少的部分:一是长沙环保职业技术学院已于2017年提前预支财政拨款收入2067.8万元;二是将部分项目省本级收入调整至对市县转移支付部分,对市县转移支付较上年增加1590万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变动不大。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988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41万元,教育支出953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883.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1.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2.5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176.12万元,减少的部分:一是长沙环保职业技术学院因提前预支费用导致教育支出减少;二是将部分省本级收入划至对市县转移支付部分导致省本级支出减少。

我厅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所以预算公开表中相关内容无数据。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从2018年起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部门预算中不再包含对市县转移支付等相关支出,因此部门预算收支数较去年有所下降。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855.1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826.3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028.8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为业务工作专项和环境保护专项经费。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3467.82万元,主要用于厅本级及各直属单位日常业务专项工作开展等方面,均为常年项目;环境保护专项支出7561万元,主要用于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环境污染治理、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厅本级等14家行政事业单位用于机关运行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41.0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73.44万元,上升15.77%。机关运行经费上升的原因是我厅对运转经费不足的直属单位进行了调剂,补足了这一块的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83.8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5.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7.7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4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总体较2017年减少5.58万元,具体明细为:一是严控公务接待成效较好,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33.05万元,下降幅度达13.16%;二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27.47万元,用于部分直属单位执法、特种车辆(主要为中央专项资金配备车辆)的运行维护;三是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不变。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省环保厅本级及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94.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71.95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2423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8.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2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1-30下载链接)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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