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表(第二批)(征求意见稿)》《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二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结果反馈
2022年11月7日、11月23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湖南省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表(第二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二批)的公告>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从2022年11月7日开始,截至2022年12月7日,未收到不同意见的反馈,根据书面征求等其他渠道反馈的意见,已研究修改。11月30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二批)的公告》进行评审,提出的修改建议已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