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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听证会公告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5-11-11 08:52   【字体:    

为全面收集意见,充分征求民意,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决定举行《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省环境保护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的《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初定2015121日上午9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地点: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2035人,其中:

1、本省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关注本规定的公民152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省(市、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法律工作者510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省环保厅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我厅网站(http:// www.hbt.hunan.gov.cn /,下载并填写听证会报名表,报名信函寄至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法制宣传处(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邮政编码41001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传真请拨打报名电话0731-85698005;网上报名用电子邮件将听证会报名表发送至我厅受理申请的邮箱(353478706@qq.com)。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112617时。

五、听证会参会有关事宜

省环保厅将于20151127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我厅网站上进行公告或电话通知参会人员。

听证会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六、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湖南省环保厅法制宣传处 詹凌子

0731-85698005(办)

湖南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 石

0731-85698079(办)

附件:《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听证会报名表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51111


附件:

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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