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迅速处理养殖场污染环境问题交办件
根据省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交办群众环境信访投诉件反映衡山县东湖镇同心村易安祖唐文祥养殖场污染环境的问题。6月26日,衡山县副县长刘伟、县政府办副主任赵福田组织县环保局、畜牧局、东湖镇政府等相关单位进行现场督办。
衡山县副县长刘伟要求,迅速整改并依法依规处理到位:一是由当地镇政府组织协调群众关系,征求群众意见。二是养殖场停止牲猪养殖,制定整改方案,三日内将牲猪全部转移,待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恢复生产。三是县畜牧局要加强对畜禽养殖行业的日常监管,县环保局要依法依规处罚到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该养殖场业主已同意接受处罚并保证按要求整改到位,截止当日下午,已转移牲猪320头,余下的将在三天之内全部转移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