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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299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6-055577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6-10-14 11:48
  • 名称: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299号提案的答复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夯实大气污染防治基础的建议》收悉。我厅作为主办单位,高度重视提案内容,会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单位共同研究,现就提案建议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快推进“智慧执法”体系建设。一是推进“一张屏”智慧建设。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全面梳理现有信息系统与数据资源,完善数据目录体系,统一数据全流程规范标准,常态化开展数据治理,分步落地土壤环境、自然生态、执法办案等业务子屏开发应用。二是推进数智化执法转型。搭建全省生态环境执法任务网上闭环管理体系,实现执法发起、核查、销号、归档全流程可追溯、可监督、可考评。依托污染源在线监控、排污许可、固废监管智能模型抓取违法线索,截至目前,累计派发线索387条,其中排污许可证线索185条、污染源在线线索27条、固废类线索175条。同步推进大气数智一体化平台建设,整合卫星遥感、无人机、在线监测、铁塔视频、餐饮油烟、工地扬尘等数据资源,加强涉气问题线索的推送和闭环管理。三是推进非现场监管能力建设。结合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推动钢铁、水泥等重点企业在关键产排污节点安装高清视频监控以及TSP(总悬浮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目前全省2682家排污单位接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7235家企业布设用电监控终端,有效推动环境监管从传统现场巡查加速向数字化、非现场智能监管转型。

(二)完善执法联动与责任追究机制。一是筑牢执法制度机制。为贯彻落实省委“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严肃追责”“三严”工作要求,在前期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学习借鉴江西省、安徽省以及省高院、省公安厅等先进做法,多轮次组织讨论,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若干措施》《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包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案三查”工作规程(试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说情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试行)》等文件,进一步健全全省执法工作机制体系,实现案件查办、责任追究、问题整改一体推进。二是完善“行刑衔接”机制。2024年出台省级行刑衔接实施细则,细化案件全流程闭环管理规范。2024—2025年联合政法部门挂牌督办4起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推动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公安、检察、法院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2023年以来省级四部门累计召开联席会议19次。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多起案件入选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法典型案例。2026年8月,联合省检察院、公安厅召开联席会议部署行刑衔接工作,进一步理顺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凝聚从严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合力。会后,还组织了联合业务培训。三是强化督察执法联动机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省生态环境厅督察部门与执法部门衔接联动的通知》,常态化联动会商,规范线索双向移送渠道,实施“督政问责+执法惩戒”双轨惩治、联合震慑,破解督察与执法联动不畅问题,有效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四是优化执法正面清单机制。秉承宽严相济、包容审慎执法理念,落实落细免罚轻罚告知承诺制,引导企业主动及时改正轻微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实行差异化监管并动态更新,纳入正面清单企业1072家,开展非现场执法328家次,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助力经济发展。

(三)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一是抓实执法大练兵工作。制定《2026年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实战大练兵活动方案》,组织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围绕2026年生态环境工作重点,聚焦智慧执法、规范执法、案卷质量、执法实战、监督帮扶、执法能力6个方面,扎实开展执法实战大练兵活动。二是抓实专业化执法培训。2025年以来,选派百余名执法人员参加20批次部级专项培训;省级开展3轮次综合执法培训,采取“线上+线下”模式,覆盖2300余名执法人员,聚焦法律适用、案件办理、现场实操等重点内容,全面提升队伍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三是抓实常态化比武激励。自2021年起,连续5年联合省直机关工委、省人社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5部门,举办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大比武活动,共推荐8名优秀执法人员参评“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四是抓实精锐执法力量建设。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执法“尖刀班”工作机制》,在全省范围内选拔40名执法骨干组建省级执法“尖刀班”,专攻大案要案、跨区域跨流域环境违法问题及重点督办事项。截至目前,先后调度8批次72人次,开展大气特护期异地监督帮扶、重点线索核查、重大舆情处置等任务。五是抓实执法队伍正向激励。结合一线执法实际,印发《关于加强对执法办案突出人员进行激励的通知》,评选2025年度执法突出人员53名,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通报表扬。

(四)创新执法协同与社会共治模式。一是强化跨区域协同执法。出台《关于进一步建立重点流域跨市州联合执法机制的指导意见》,2024年至今持续聚焦湘、资、沅、澧干流及洞庭湖重点水域,常态化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破解流域监管壁垒。二是持续推进举报奖励工作。落实省政协人资环委《关于助推优化有奖举报平台的建议》,修订省级生态环境违法举报奖励制度。今年来,以“扩大奖励范围、拓宽线索来源、优化奖励层级”为核心原则,组织修订《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省级举报奖励办法》并于8月印发实施,新《办法》鼓励生态护林员、公安辅警、驻村干部等基层治理人员参与举报,激活一线监管力量。2025年至今,累计核查线索2951条,立案查处10件案件,处罚金额131万元、举报奖励17.16万元,充分激活社会监督力量。三是深化以案释法警示宣传。2025年以来分11批次发布17件生态环境典型案例,覆盖养殖污染、危废处置、尾气检测、砖瓦行业等重点领域,强化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效果。四是深化执法助企便民服务。连续五年开展“百名专家下基层纾困解难助发展”送法入企活动,精准对接企业和园区发展需求,上门开展政策宣讲、隐患排查、整改指导,切实解决企业治污合规问题。

(五)持续加大执法保障支撑力度。一是完善制度顶层设计。2025年联合相关部门出台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执法监测装备、财政经费保障、机构人员力量、干部培养等作出明确规定,为执法队伍建设提供制度遵循。二是统筹财政资金保障。近年来,省财政厅持续加大投入,安排3585万元用于电力环保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每年安排约200万元运维费用;支持执法队伍能力提升,常态化保障执法大练兵、执法稽查核查等工作经费,为执法工作提供坚实资金支撑。三是配齐配强执法装备。对标生态环境部执法标准化配置要求,2025—2026年争取财政资金600万元用于移动源执法装备标准化能力建设,统一为14个市州生态环境局、省市两级环境监测中心集中采购配发专业执法监测装备129件(套),有效提升了一线现场快速检测核查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厅将以提案办理为契机,认真落实协商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进一步筑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基。

(一)提高政治站位,守牢法治监管底线

坚持以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唯一执法标尺,统一执法尺度、规范裁量基准,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统筹把握监管力度与民生温度,对夜市经济等民生业态依法依规审慎监管、规范引导,对低效高污染产业坚决依法依规推动退出。严格落实错案追究、行政败诉追责等制度,以刚性问责约束执法行为,以规范化刚性执法护航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重点任务,靶向精准提质增效

一是建强“智慧执法”体系。加快省级执法办案系统建设,编制建设规划,纳入“美丽湖南数智平台”统筹推进;深化污染源在线监控、排污许可、固废监管智能模型应用,提升涉气线索发现推送与闭环管理质效。二是健全执法联动机制。常态化召开行刑衔接联席会议,联合公安、检察等部门开展专题培训、发布典型案例、挂牌督办重大案件;深化督察执法联动和跨区域联合执法,压实各方监管责任。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以“全年、全员、全过程”执法大练兵为抓手,发挥“尖刀班”示范引领作用;采取“线上+线下”模式,聚焦非现场监管等实战能力开展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综合履职水平。四是深化“执法+服务”监管模式。依据《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职,规范检查、取证、立案、办结全流程;精准把握执法尺度,落实“综合查一次”、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柔性措施,实现监管有力度、服务有温度。五是强化经费装备保障。将执法装备标准化纳入市县“三个清单”,统筹推进基层装备配齐配强;主动对接国家政策,抢抓“十五五”项目申报机遇,将装备需求纳入项目申报体系,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减轻市县财政配套压力。

(三)坚持常态长效,夯实长远发展根基

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集中攻坚与长效治理,将执法能力建设、效能提升纳入制度化、常态化轨道。常态化开展调研研判、成效复盘、举措优化,凝聚部门协同共治合力,构建规范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格局,巩固拓展生态环境治理成效。

我厅将稳步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美丽湖南建设筑牢坚实的生态环境执法保障。感谢贵委及各位委员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9月22日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29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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