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紫金锂业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拟审批公示
湖南紫金锂业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紫金锂业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就论证报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7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湖南紫金锂业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
|
设置地点 |
湖南省永州市道县洪塘营瑶族乡道县湘源锡矿 |
|
建设单位 |
湖南紫金锂业有限公司 |
|
论证单位 |
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入河排污口概况 |
1、排污口坐标: 矿坑水工业排污口(DW001):东经111°53′35.15462″,北纬25°13′2.21892″ 尾矿库工业排污口(DW002):东经111°52′17.94793″,北纬25°14′15.44931″ 2、排污口设置类型:DW001:扩大;DW002:新建 3、排污口分类:工矿企业入河排污口; 4、排放方式:DW001连续排放;DW002间歇排放。 5、排污口入河方式:DW001:管道+明渠;DW002:管道。 6、排污口论证范围: DW001:入河排污口上游500m至下游47.1km蚣坝河入潇水省控断面,全长47.6km DW002:入河排污口下游42.8km蚣坝河入潇水省控断面,全长42.8km。 7、排污口排污限值:DW001:污水执行《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2直接排放限值(铊执行《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21)表1中直接排放限值要求); DW002:《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2直接排放限值(铊执行《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21)表1中直接排放限值要求)。 |
|
主要影响分析及水环境保护措施 |
一、主要影响分析 (1)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质的影响 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质影响可控。项目矿坑水与生活污水经DW001混合排放,尾矿库溢流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DW002排放,两类废水排放浓度均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2014)表2直接排放限值,其中铊污染物执行《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21)表1直接排放限值要求;经河道混合扩散后,论证范围内蚣坝河水质类别仍维持 Ⅲ 类,污染物排放对水功能区水质影响较小。 (2)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①对水生生物区系组成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运营期废水排入蚣坝河,导致水体营养物质增加,耗氧量增加,有水体富营养化的风险;当氨氮、总氮、总磷、重金属较高,将对鱼类等水生生物产生一定的毒副作用,但由于河水自身的稀释作用,污染物进入水体后被迅速稀释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范围内。运营期正常排放时,项目废水排放对蚣坝河鱼类区系组成的直接影响有限。 ②对水生生物种群结构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运营期废水排放将导致氮磷增加,富营养化风险增加。排污口附近浮游生物、底栖动物耐污性种类比例升高,寡污性种类减少或消失,种群结构发生改变。废水排放对鱼类的影响主要是通过饵料基础产生的间接影响,浮游生物的增加将导致滤食性种类比例升高,而杂食性、草食性鱼类的比例将下降。由于废水排放量占蚣坝河径流量的比例较小,污染物进入水体后被迅速稀释至河流污染物本底值附近,影响范围主要是排水口附近水域。运营期对鱼类等水生生物种群结构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③对蚣坝河河段水质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项目矿坑水、生活污水经DW001混合排放后,与经DW002排放口排放的尾矿库外排水(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混合后,能够满足地表水水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其环境影响可接受。 ④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项目所在河段运营期鱼类资源很少,本项目外排废水经混合后,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对鱼类的影响较小;随着废水排放进入蚣坝河水域,排水口附近水域底栖动物群落结构将发生改变,耐污性较强的环节动物比例增加,而软体动物和节肢动物比例将下降。影响范围主要是排水口及向下游扩散区域。 ⑤对水生生物繁殖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项目入河排污口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项目对浮游生物生境会有一定的变化,浮游生物的种类和数量也将随之变化。主要表现在水质影响变化区的蚣坝河近岸水域内,浮游生物的生物量会略有增大,浮游动物的增加量可能大于浮游植物的增加量,但总体的增加量都不会太大,在排污口附近,浮游生物的喜污种的生物量可能会有所增加。项目排放的废水对鱼类、浮游生物、底栖动物和水生植物等水生生物的栖息繁殖有一定程度的影响。由于附近水域未发现鱼类产卵场,因此项目运行对保护区影响鱼类繁殖行为及其它水生生物的影响有限。项目对底栖动物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水质影响区内,底栖动物的种类和生物量变化皆不明显。 (3)入河排污口设置对地下水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项目排污口河段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需要保护的热水、矿泉等区域,排污口附近没有地下水出露点。项目废水经管道输送,管道和处理设施均做好防渗防腐措施,固废按照规范设置堆放点,实现无害化处理,减少项目污染地下水的可能途径。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按要求采取防渗措施,污水管道按规范施工,防止渗漏,加强日常检查和维护管理,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4)对河流水温的影响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项目废污水主要来源于矿坑水、生活污水和尾矿库外排水,各股废水经处理后,排水与河水水温相差不大,因此本项目排水对河流水温基本无影响。 (5)污水处理措施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项目矿坑水和尾矿库外排水各设置一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均为“化学沉淀+絮凝沉淀除氟、除重(含铊)”,矿坑水经处理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2直接排放限值(铊满意《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21)表1中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经DW001排入蚣坝河;尾矿库外排水经处理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2直接排放限值(铊满意《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21)表1中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经 DW002排入蚣坝河。 (6)事故及应急措施分析 论证报告对建设项目事故风险源、事故情景进行了识别,提出了初步的事故应急预案及保障措施,在执行相关风险防控措施后,可有效防范事故废水排放对蚣坝河的影响。 (7)入河排污口对防洪的影响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排污口设置满足相关规定要求,不会对蚣坝河防洪造成影响。 (8)对第三者权益的影响分析 ①对下游蚣坝河入潇水断面的影响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项目废水排入蚣坝河河段,经蚣坝河进入蚣坝河,蚣坝河汇入潇水段。蚣坝河河段入潇水段为省控断面,其水质目标为“类”水质目标。根据预测分析,项目外排废水中的各污染物排入蚣坝河,经混合后,其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由于项目距离该省控断面较远(混合后下游约42km),其经下游与各支流混合后,能够确保水质达标。因此,本项目对水质监控断面水质影响较小。 ②对排污口下游取水单位的影响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湖南紫金锂业有限公司废水排入蚣坝河河段除自身取水外,无其他取水单位。项目仅雨天会有矿坑水和尾矿库水排放,且雨天无需从河道取水。因此,可不考虑对下游取水单位的影响。 ③对饮用水水源的影响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湖南紫金锂业有限公司废水排入蚣坝河河段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因此,可不考虑对饮用水源的影响。 ④对湖南潇水源省级湿地公园的影响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项目下游虽分布有道县潇水源省级湿地公园,但项目DW001和DW002入河排污口均不在湿地公园内,DW001来水和DW002排水混合进入湿地公园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因此,项目对湖南潇水源省级湿地公园水质影响较小。 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与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排污对蚣坝河水功能区水质、水生态及第三者权益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9)对周边农业用水的影响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项目论证河段内无农田分布,仅论证河段进入插花坪村下游分布有农田。本项目外排废水与上游来水混合出混合后,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也同时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标准,项目废水与上游来水混合后,沿蚣坝河河段流入插花坪村,此河段有支流汇入,对蚣坝河干流水质也有一定的稀释作用,能够降低项目的影响。 (10)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项目矿坑水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2中直接排放标准限值(其中铊的控制浓度执行铊满足《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21)表1中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经DW001排入蚣坝河;雨天外排尾矿库外排水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2中直接排放标准限值(其中铊满足《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21)表1中的直接排放限值)经DW002排入蚣坝河。项目尾水外排不改变蚣坝河水质类别和水质管理目标,满足论证范围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放总量,对下游水功能区的水质不会造成明显影响,不会对纳污水域水生态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排污口所在蚣坝河河段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项目对论证范围内的渔业资源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在水质影响变化区内,项目的排污对整体水质影响不大,对鱼类的种类和生物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合理可行。 二、保护措施 1、环境管理措施 ①健全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保证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达标运行,必须制定岗位责任制、设施设备巡视制度、运行调度制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设施设备操作规程、维护保养手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手册。要编制进水水质严重超标、停电造成污水处理设施停运、暴雨造成污水处理设施淹泡、设施设备故障、人员触电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和要求,定期对规章制度、操作手册和应急预案进行更新。 ②加强设备日常管理 设备日常管理包括建立和完善设备管理制度、台账资料、操作规程;进行设备分类、主要设备的性能评估、重要设备进行一机一档管理等内容。 设备使用过程中,运行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注意事项进行操作和使用,以确保设备安全使用;并记录每天设备的运行台时、核心设备运行参数等运行情况。同时设备管理人员应每天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处理,避免带病运行影响设备的使用寿命。 设备运行一段时间后(一般以半年或一年为周期)需定期对主要设备进行性能评估,分析其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出现的故障等;并结合评估情况,合理安排设备维修、维护保养计划。 ③加强设备维护保养 定期、定时做好设备维护保养,不仅能保持设备完好,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行状态有利于节省能耗。污水处理设施管理过程中应高度重视设备维护保养;有计划、定期、定时对各类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④加强运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素质提升 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对污水处理设施的持续正常运行起到直接且重要的影响。因此各岗位的运行管理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都应该持有相关职业技能上岗的证书,并且在上岗前对其进行一定的培训,使其了解设备的各种功能特性,并能独立操作。在上岗工作后也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测试,以提高技术水平和运行管理水平。 2、入河排污口规范化 企业应按照《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HJ 1309-2023)规范化建设入河排污口,主要包括入河排污口监测采样点、标识牌及流量在线监测系统设置和档案建设要求。 3、入河排污口监测 按照《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监测》(HJ1387-2024)的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的监测。 4、建立水环境监测与报告制度 建设单位在矿区日常运行中,应根据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将水环境的监测作为重要内容。为保护水资源,一是要在工程运行中,确实把环境保护的硬件设施维护好;二是加强水资源保护的宣传,加强水法规定的宣贯,提高企业全员水资源保护的意识。工程运行期应加强排水口水质与水量的监测,实时监控排水水量及水质,并按水法的要求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排水水质水量及污染物排放状况。 5、风险防范措施 ①工程设施 针对尾矿库外排水处理站发生事故时,建立三级联动防控体系: 前端源头管控:在污水处理站进水口全部安装在线监测预警装置,设置进水流量预警阈值,一旦进水指标触发预警,立即启动进水切换闸门,将超标进水导入尾矿库内暂存。 厂内缓冲拦截:由于尾矿库具有调洪作用,其具有一定的废水存储库容,因此,当尾矿库废水处理站发生故障时,10000m3的尾矿库截渗坝可作为临时存水装置(能够满足6.8小时水量存储需求),同时尾矿库水可进入尾矿库内储存,待处理系统恢复正常后泵入该系统进行处理。同时,由于露采矿坑面积较大,其也具有一定的废水存储能力,因此,当矿坑水处理站发生故障时,矿坑水可短暂停留在矿坑内,此时为了人员安全,采矿工程应暂停施工。同时,厂区设有一座20000m3的高位水池和一座2500m3的高位新水池,在矿坑水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时,矿坑水也可以利用高位水池和高位新水池的储水能力,可降低废水超标排放的风险。待污水处理系统恢复正常,将矿坑水泵入该系统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待矿坑水全部排出后,采矿工程方可进行施工。 末端应急处置:在排污口下游200m处预设应急拦截点位,储备活性炭、高效絮凝剂等应急物资,极端情况下可快速布设临时处理装置,对河段超标水体进行应急降解吸附,避免污染影响进一步扩散。 (2)排污口工程 入河排污口应设置在洪水淹没线之上;入河排污口应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入河排污口口门不得设暗管通入河道,如特殊情况需要设置管道的,必须留出观测窗口,以便于采样和监督。入河排污口口门处应有明显的标志牌。 (3)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 加强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工作,及时了解水功能区内的水环境状况,对于排放的污染物超出水域纳污能力的情况,依照相关法律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机构管理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执行,确保达到水功能区管理目标。 (4)加强工程运行监管 保证工程污水处理工程运行率达到100%,避免发生非正常排放,加强生产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确保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档案。工程应在排污口处安装监测仪器设备、环保图形标志牌等环境保护措施,对各种设备仪器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维护保养制度。 三、专家评审结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在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本项目排污口不在上述保护区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有关规定。 根据项目分析预测和评价,项目矿坑水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2中直接排放标准限值(其中铊的控制浓度执行铊执行《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21)表1中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经DW001排入蚣坝河;雨天外排尾矿库水执行《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2中直接排放标准限值(其中铊执行《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21)表1中的直接排放限值)经DW002排入蚣坝河。项目尾水外排不改变蚣坝河水质类别和水质管理目标,满足论证范围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放总量,对下游水功能区的水质不会造成明显影响,不会对纳污水域水生态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湖南紫金锂业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所在蚣坝河河段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项目对论证范围内的渔业资源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在水质影响变化区内,项目的排污对整体水质影响不大,对鱼类的种类和生物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合理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