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核金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独居石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中核金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独居石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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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410019
联系电话:0731-85698068(省生态环境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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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中核金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独居石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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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东阳渡白沙绿岛工业园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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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中核金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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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九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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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本次湘核新材拟投资1216万元在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独居石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本次技改内容主要包括:磨矿系统优化改造(湿磨系统为主,试验线干磨设备转产作为备用)、碱液浓缩(罐式)系统工艺改造、优溶系统优化改造、氯化稀土结片稀土优化改造、加压碱分解反应系统改造、母液自然结晶系统改造。本项目不新增生产线的处理能力,不新增各产品的设计产量,不新增厂房,主要设备利旧,新增部分设备以及配套的工艺管道、设备支座和操作平台、电气仪表等设施,并对现有工程环境问题进行“以新带老”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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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MBR膜处理后排至中核二七二铀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施工设备清洗、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落实“以新带老”措施,加高硝酸钍厂房环境通风系统排风口(DA004)、酸性设备废气排放口(DA005、DA14)、磨矿厂房排气筒(DA010)至32米,其余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不发生变化。独居石拆包、投料废气、备用独居石干磨废气、全溶废气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1—2011)表5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1—2011)表6中的浓度限值要求。 (三)做好工程废水污染防治。厂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本项目生产废水(地面冲洗水、车间员工洗衣、淋浴废水、循环水排污水)和初期雨水依托现有废水处理站“中和—压滤—三效蒸发结晶—冷凝回用工艺”处理后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MBR膜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中核二七二铀业有限责任公司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深度处理,出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湘江。 (四)规范落实工业固废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管理。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的,应当对受委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五)加强噪声控制管理。合理安排设备作业时间,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限值要求。 (六)落实土壤及地下水防治要求。按照“源头控制、末端治理、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产生、入渗、扩散的全过程进行控制,并落实应急响应要求。切实做好建设项目各级污染防治区的防雨、防风、防渗工作。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按《报告书》要求的监测因子和监测频次跟踪监测地下水、土壤质量状况,一旦发现地下水监测井的水质发生异常,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严格落实三级防控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八)加强辐射污染防控治理。按照《报告书》要求,严格落实放射性废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放射性废气达标排放;做好雨污分流,项目生产废水须回收利用,确保放射性废水不外排。放射性原料及废渣的运输应严格按照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管理要求和规程开展。放射性固废按照要求做好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本项目放射性废渣须按相关规定要求定期送至湖南省伴生矿物料综合处置场妥善处置。健全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辐射安全管理规程、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完善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培训上岗和个人剂量档案。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的要求做好放射性工作场所的分区管理。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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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开展公众参与。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