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协同含铍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期对《祁阳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协同含铍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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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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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祁阳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协同含铍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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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黎家坪镇主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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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祁阳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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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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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不新增建设内容,祁阳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利用祁阳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现有的1#6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系统,所包含的已配套建设固废暂存库、固废储存及输送车间、无机固废储存及输送车间、液态危废储存及输送车间、沾染物车间、固废输送及投加系统及污染治理措施等均不发生改变。本项目新增综合利用5000t/a五矿铍业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含铍废物(HW20,261-040-20),等量减少HW18类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量,海螺环保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规模均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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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书》要求做好有组织工艺废气处理,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 窑头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中颗粒物达到《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3/3082—2024)表1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现有40m排气筒排放。 窑尾废气采用窑尾废气处理系统“SNCR+SCR+布袋除尘+湿法脱硫”处理,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达到《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3/3082—2024)表1排放限值要求,废气中氯化氢、氟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铊、镉、铅、砷及其化合物、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达到《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2013)表1排放限值要求,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通过现有120m排气筒排放。 除氯系统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表面冷却器+布袋除尘”处理后,与窑尾废气一并经窑尾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相关污染因子和排放标准与窑尾废气一致。 飞灰储仓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中颗粒物达到《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3/3082—2024)表1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现有26m排气筒排放。 固废转运废气经皮带输送机转接点处的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中颗粒物达到《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3/3082—2024)表1排放限值要求后,分别通过现有16.3m和38.3m排气筒排放。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储存及输送车间、危废暂存库均采用密闭厂房设计,并配套微负压收集系统,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氨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表3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标准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车辆及地面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含铍废物渗滤液、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分批泵送至半固态固废储坑,与半固态固废混合调质后送入水泥窑焚烧处置,不得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运行期产生废原材料包装物、沾染性废物、废活性炭、布袋收尘和厂区内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通过现有水泥回转窑协同处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的,应当对受委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破碎机、混合器、风机等高噪声设备的减振、隔声、消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设备作业时间,确保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强化对依托的各预处理车间、危险废物储存库、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区域现有分区防渗措施及废水(液)管线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增补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六)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完善事故应急池及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加强厂区风险事故管理。严格执行《报告书》关于含铍废物运输、贮存、使用(处置)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强化与海螺水泥的应急联动,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七)严格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各项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监测计划。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台账制度,开展长期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定期向公众公布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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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采取网络及报纸公示、张贴公告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公众参与工作。项目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6年8月6日起,省生态环境厅在厅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