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先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吨四氟化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先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吨四氟化钍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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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41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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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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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先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吨四氟化钍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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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省耒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先导高纯稀有金属项目高纯砷车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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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先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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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湘核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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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四氟化钍是一种战略性稀缺高端功能材料,依赖单一渠道进口,为填补国内产能空白,实现关键材料自主可控并保障下游产业链安全,湖南先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于现有高纯稀有金属项目高纯砷车间空置厂房内部建设年产2吨四氟化钍生产线,以硝酸钍为原料进行生产,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2.99E+08Bq,生产车间为一处乙级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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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本项目的辐射防护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的相关要求。 2、切实做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按照要求对放射性工作场所进行分区管理,并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配备相应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3、制定项目操作规程,修改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管理制度,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4、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5、将项目纳入医院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自主监测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