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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西自治州(边城)50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5-12-08 09:24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湘西自治州(边城)50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

    编:410019

联系电话:0731-8569807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湘西自治州(边城)50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吉首市河溪镇张排村

建设单位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为满足湘西地区电力负荷快速增长的需求,提高地区电网供电能力,同时为解决主变“N-1”情况下重过载问题,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拟建设湖南湘西自治州(边城)50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边城500kV变电站本期扩建3#主变压器,主变容量为1×1000MVA(利旧于鹤岭500kV变电站2#主变)。在原2#主变低压侧新增1×60 Mvar油浸式低压并联电抗器,且将2#主变低压侧原有1×60 Mvar低压并联电容器搬迁至新建3#主变低压侧。在新建3#主变低压侧新增3×60Mvar油浸式低压并联电抗器和1×60 Mvar低压并联电容器(为2#主变低压侧搬运至此),扩建1500kV继电器小室。

本工程总投资8326万元(静态),其中环保投资152.3万元,占总投资的1.8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声环境: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进行施工,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依法限制夜间高噪声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优化施工场地布设。

2.大气环境:合理组织施工,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进站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

3.水环境:施工期生活污水充分依托站内已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通过混凝沉淀后用于洗车用水、喷洒降尘,不外排。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含油设施的管理,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和巡查,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避免油类物质进入土壤。尽量避免雨天施工。施工车辆进出及时进行清洗,确保不带土上路,洗车废水经设置的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变电站内喷洒降尘,不外排。

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开堆放,并安排专人专车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使工程建设产生的垃圾处于可控状态。施工时基坑开挖产生的土方优先用于站区回填,不允许就地倾倒。多余的土方外运至河溪镇阿娜村乡村土路扩建工程项目地进行消纳,外运时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施工场地出入口地面应当硬化处理,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保证车辆清洁,减少对周围居民影响。

5.生态环境: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回填或外运,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开雨天施工。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变电站电磁环境:工程建成后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4000V/m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制要求。

2.声环境影响:工程设备采购时,应严格落实采用低噪声设备的要求,确保本期新建低压电抗器1m外的声压级不超过75dB(A)。主变压器利旧时,确保3#主变压器1m1/2高度处的声压级不超过75dB(A)。在变电站东侧部分围墙上加装高1.8m、长约80m的隔声屏障,在变电站西侧围墙上加装高0.5m、长约252.5m的隔声屏障。建成投运后,变电站厂界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评价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目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3.水环境影响站内已建有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站内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本期扩建不增加运行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和排放口,不会增加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扩建完成后不增加运行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及废铅蓄电池产生量,不改变站内原有的生活垃圾、废蓄电池处理方式。变电站在站内已设置有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产生的废旧蓄电池交由湖南省汨罗锦胜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妥善处理。

5.大气环境影响本工程运营期不产生大气环境影响。

(三)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

1.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变电站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

2.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3.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

4.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分别于2024320日、202586~2025825日、20251119日,在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官网上进行了3次网上公示。2025810日,在工程所在行政村村委会公告栏张贴相关信息,开展了现场公示。2025813日、815日,在三湘都市报开展了2次报纸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至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湖南湘西自治州(边城)50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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