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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6年10月19日-10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核与辐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6-10-29 17:30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10月19日,我厅对湖南恺德微创医院有限公司新增一处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10月28日,我厅对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核医学科楼一楼改建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月29日-11月4日(7日)。

 联系电话:0731-85698092(省生态环境厅)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 编:410014 

 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审批决定   

序号

文号

项目名称

时间

1 

湘环许决〔2026〕539号

 湘环许决〔2026〕539号 关于湖南恺德微创医院有限公司新增一处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6.10.19

2

湘环许决〔2026〕568号

 湘环许决〔2026〕568号 关于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核医学科楼一楼改建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6.10.28

    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6年10月19日-10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核与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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