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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对省人大第十三届一次会议2254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029/2018-27649
  • 题裁分类: 通知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18-09-08 00:00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主题词:
  • 名称: 省环保厅对省人大第十三届一次会议2254号建议的答复

 龙力、杨晓琴两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靖州县红友采石厂重金属污染污水治理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治理工作需科学论证、合理安排、逐步推进。 

 我厅十分重视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针对该建议,特派员于2018419~20日采取登门走访、现场调研和座谈等方式,赴靖州与代表进行了当面沟通。据现场调研和访谈了解,红友采石场裸露的煤矸石矿体及矿渣已进行了覆盖处理,并且还建了污水处理站,对填埋区渗滤液进行收集和处理。目前该污水处理站每年运行维护仍需要100多万的资金投入。 

 201712月,我厅印发了《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规程》(以下简称《项目管理规程》),希望靖州县按照《项目管理规程》中项目储备库建设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加强科学论证、合理安排、逐步推进。 

 (二)对已实施的项目,应强化项目后期管理。据了解,省国土部门曾下达900万元治理经费,用于支持红友采石场矿区的治理,希望靖州县对于已下达资金支持的项目加强监管,及时进行项目验收和评价,形成验收意见和评价报告,确保已支持项目的治理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以明确后续支持项目的目标和责任。 

 (三)对拟申报的项目,应高度重视项目前期调查和方案编制工作。针对红友采石场的遗留问题,靖州县相关部门应组织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环境调查,进行问题诊断,找准风险根源,进行风险评估,并以此为依据编制技术方案,充分论证项目必要性和技术方案的可行性,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组织项目申报。 

 感谢你们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8518 

省环保厅对省人大第十三届一次会议225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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