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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8-08-20 00:00   【字体: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全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省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参与制定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省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全省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省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减缓免及稽查。 

 3、承担落实全省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负责提出全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指导和推动全省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省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国家和省里规定审核审批全省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省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省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8、负责全省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审批。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全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省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全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省级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 

 11、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提出全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开展对外环境保护信息交流工作,管理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3、负责指导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制。 

 14、负责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提出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生态系列创建工作。

 15、负责指导全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全省企业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体系。

 16、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厅系统2017年部门预算共有13个基层单位:厅机关、长沙环保职业技术学院、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省环保宣教中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南岳分站、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省固体废物管理站、省环境信息中心、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处中心、省环境监察总队、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加上厅系统财务,报表中决算单位有14个。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行政上由省环保厅管理,预算管理上隶属于省科技厅系统。 

 2017年我厅系统人员编制总数1092人,实有在职人员949人,离休人员5,退休人员1人(为省环监局提前内退职工,其余退休人员已统筹划入社保)。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及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我厅2017年度总收入47877.93万元,年初结转结余9255.3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22.8万元,总计57256.07万元;我厅2017年度总支出42049.0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4329.33万元,结余分配877.69万元,总计57256.07万元,收支余平衡。与2016年相比,我厅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5925.49万元,增长幅度为11.54%,主要原因:一是各单位增人增支事业支出的增加,二是年中追加至二级单位的中央土壤专项资金增幅较大。 

 我厅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部门总收入情况 

 我厅2017年度部门总收入47877.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704.4万元,占80.84%;上级补助收入58万元,占0.12%;事业收入6381.09万元,占13.33%;经营收入916.82万元,占1.91%;其他收入1817.62万元,占3.8% 

 (三)部门总支出情况 

 我厅2017年度部门总支出4204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71.73万元,占45.59%;项目支出21955.4万元,占52.21%;经营支出921.92万元,占2.19%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我厅2017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704.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679.61万元,总计46384.01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33872.9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511.05万元,总计46384.01万元,收支余平衡。与2016年相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3553.53万元,涨幅8.3%。主要是年中追加至二级单位的中央土壤专项资金增幅较大。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总体决算情况 

 我厅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872.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56%。与2016年相比,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93.5万元,降幅3.68%。主要原因是部分年中追加至二级单位的中央专项资金未形成支出。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我厅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872.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01万元,占0.19%;公共安全(类)支出5万元,占0.01%;教育(类)支出8918.48万元,占26.33%;科学技术(类)支出11.19万元,占0.0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9.54万元,占5.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6.98万元,占0.32%;节能环保(类)支出22249.32万元,占65.68%;城乡社区(类)支出209.69万元,占0.62%;住房保障(类)支出516.95万元,占1.53%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我厅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38704.4万元,上年结转与结余7679.61万元,支出决算数33872.9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3.03%。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本年预算1.2万元,本年支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本年预算2万元,本年支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本年预算10万元,本年支出7.31万元,预算执行率73.1%。主要是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项目支出结余。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本年预算1万元,未形成支出,结转至2018年使用。该经费为长沙环保职业技术学院年中追加党建带团建专项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上年结转53.5万元,本年未安排预算,本年支出53.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上年结转5万元,本年未安排预算,本年支出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7)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本年预算298.89万元,本年支出155万元,年末结转143.89万元,预算执行率51.86%。结余部分主要为年中追加的“双一流”建设专项。 

 8)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上年结转11.01万元,本年预算10633.64万元,本年支出8763.48万元,年末结转1881.17万元,预算执行率82.33%。结余的主要部分为年中追加的“双一流”建设专项。 

 9)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本年预算5万元,本年支出5万元,预算执行率率100% 

 10)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上年结转4.81万元,本年未安排预算,本年支出0.19万元,年末结转4.62万元,预算执行率3.95%。该科目经费为省科技厅用于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11)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本年预算6万元,本年支出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重点研发计划(项)。本年预算30万元,未形成支出。该科目经费为省科技厅下达科技项目经费,下达时间较晚未形成支出。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本年预算1.8万元,本年支出1.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本年预算36.93万元,本年支出36.9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本年预算52.93万元,本年支出52.9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本年预算158.4万元,本年支出158.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本年预算1541.29万元,本年支出1541.2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本年预算91.16万元,本年支出91.1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本年预算15.82万元,本年支出15.8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上年结转65.04万元,本年预算4235.02万元,本年支出4244.9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5.1万元,预算执行率98.72% 

 2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上年结转14.31万元,本年预算1735.22万元,本年支出1649.6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99.88万元,预算执行率94.29% 

 2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上年结转72.97万元,本年预算281万元,本年支出340.1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3.79万元,预算执行率96.1% 

 2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上年结转73.36万元,本年预算35万元,本年支出85.7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2.6万元,预算执行率79.14%。结余资金主要为环境立法调研经费。 

 2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国际合作及履约(项)。本年预算10万元,本年支出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上年结转297.46万元,本年预算1146.33万元,本年支出1079.2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64.58万元,预算执行率74.75%。结余资金主要为厅本级及各二级单位部分项目支出,也包含一部分年中追加资金。 

 2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本年预算300万元,本年支出216.4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83.55万元,预算执行率72.15%。结余资金主要为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资金,已根据资金使用进度对以后年度的预算进行削减。 

 2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本年预算40万元,本年支出4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上年结转10.43万元,本年预算72万元,本年支出64.3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8.08万元,预算执行率78.07% 

 2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上年结转5万元,本年未安排预算,本年支出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本年预算101.82万元,本年支出101.8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项)。本年预算130万元,本年支出68.9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1.06万元,预算执行率53.03%。结余资金主要为年中追加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处险经费。 

 3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上年结转3995.66万元,本年预算8564.3万元,本年支出4138.6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8421.3万元,预算执行率32.95%。结余资金主要为年中追加的中央环保专项资金。 

 3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本年预算39万元,本年支出37.2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73万元,预算执行率95.56% 

 3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上年结转2736.74万元,本年预算2712.02万元,本年支出4950.6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98.15万元,预算执行率90.86%。结余资金主要为部分二级单位信息能力建设类项目政府采购资金。 

 3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上年结转148.35万元,本年预算315万元,本年支出355.1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8.22万元,预算执行率76.64%。结余资金主要为省级环保督查经费。 

 3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项)。上年结转185.96万元,本年预算5350万元,本年支出4836.3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99.64万元,预算执行率87.36%。结余资金主要为部分二级单位主要污染物减排能力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款。 

 37)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本年预算25万元,本年支出2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本年预算59.69万元,本年支出59.6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本年预算150万元,本年支出1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4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本年预算471.94万元,本年支出471.9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4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本年预算45.01万元,本年支出45.0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厅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5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812.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支出1842.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费等。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厅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89.45万元,支出为413.7万元,预算执行率84.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40万元,支出23.16万元,预算执行率57.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9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支出190.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预算执行率96.13%;公务接待费预算251.15万元,支出199.91万元,预算执行率79.6%2017年度“三公”经费总体支出较2016年度下降8.35万元,主要变动:一是2017年出国任务减少,导致出国费较上年下降16.29万元;二是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减少导致运行维护费下降5.87万元,但省环境监察局今年新购一台执法车辆,购置费较上年增长7万;三是2017年省内外交流活动有所增多,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0.07万元。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3.16万元,占5.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90.63万元,占46.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9.91万元,占48.32%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3.16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对外国际合作交流。全年安排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8个,累计13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0.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65.63万元。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省内跨市(县、区)检查、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7年,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9.91万元,均为国内公务接待出。主要用于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和省直其他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7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655个、来宾14163人次。 

 (八)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厅组织对 2017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环境保护专项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业务工作专项6544.13万元,自评分91分;环境保护专项省直及市州项目6.18亿元,自评分90分。自评覆盖率达到 100%,相关评价结果已于今年4月上报省财政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厅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7.14万元,比 2016 年减少43.64万元,降低4.9%,主要原因是我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精神,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进行了的压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厅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57.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36.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515.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06.1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7 12 31 日,我厅共有车辆5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8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1台(套)。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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