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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7-09-05 00:00   【字体: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全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省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参与制定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省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全省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省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减缓免及稽查。

3、承担落实全省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负责提出全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指导和推动全省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省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国家和省里规定审核审批全省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省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省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8、负责全省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审批。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全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省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全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省级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

11、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提出全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开展对外环境保护信息交流工作,管理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3、负责指导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制。

14、负责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提出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生态系列创建工作。

15、负责指导全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全省企业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体系。

16、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我厅系统2016年部门预算共有13个基层单位:厅本级(行政单位)、长沙环保职业技术学院、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省环保宣教中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南岳分站、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省固体废物管理站、省环境信息中心、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处中心、省环境监察总队、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加上厅系统财务,报表中决算单位有14个。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行政上由省环保厅管理,预算管理上隶属于省科技厅系统。

2016年我厅系统人员编制总数1094人,实有在职人员960人,离退休人员120人。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及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我厅2016年度总收入38242.8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3087.77万元,总计51330.58万元;我厅2016年度总支出41945.7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9235.6万元,结余分配149.23万元,总计51330.58万元,收支余平衡。与2015年相比,我厅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700.42万元,下降5%

我厅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部门总收入决算情况

我厅2016年度部门总收入38242.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84.8万元,占78.41%;上级补助收入19万元,占0.05%;事业收入5016万元,占13.12%;经营收入1488.36万元,占3.89%;其他收入1734.65万元,占4.54%

(三)部门总支出决算情况

我厅2016年度部门总支出4194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10.51万元,占35.07%;项目支出26086.86万元,占62.19%;经营支出1148.37万元,占2.74%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我厅201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984.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845.68万元,总计42830.48万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35166.4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664.02万元,总计42830.48万元,收支余平衡。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680.93万元,下降5.89%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总体决算情况

我厅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166.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84%。与2015年相比,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增涨2504.44万元,增加7.67%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我厅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166.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3万元,占0.22%;公共安全支出5万元,占0.01%;教育支出8215.1万元,占23.36%;科学技术支出15.19万元,占0.0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09万元,占0.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6.1万元,占0.76%;节能环保支出26083.37万元,占74.1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万元,占0.09%;住房保障支出242.51万元,占0.69%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我厅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29984.8万元,支出决算数3516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未含上年结余和结转数,而结余和结转资金的支出数体现在了支出决算中,造成差异。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本年预算0.8万元,本年支出数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上年结转4万元,本年未安排预算,本年支出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本年预算1万元,本年支出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上年结转25万元,本年预算100万元,本年支出71.5万元,预算执行率57.2%。该科目支出主要为省直单位补助经费,均为年中追加资金,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用该补助经费项目尚未完结。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上年结转5万元,本年预算5万元,本年支出5万元,预算执行率50%。该项目为综治安全奖励金,用于奖励上年度被评为综治安全先进的省直单位。

6)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本年预算157.72万元,本年支出157.7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7)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上年结转811万元,本年预算7257.39万元,本年支出8057.38万元,预算执行率99.86%

8)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上年结转5万元,本年未安排预算,本年支出0.19万元,预算执行率3.8%。该科目经费用于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工作周期较长导致支出缓慢。

9)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本年预算15万元,本年支出1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本年预算0.8万元,本年支出0.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本年预算200.33万元,本年支出200.3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上年结转14.8万元,本年预算15万元,本年支出29.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本年预算0.96万元,本年支出0.9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本年预算265.7万元,本年支出265.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本年预算0.4万元,本年支出0.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上年结转3.6万元,本年预算2882.96万元,本年支出2842.48万元,预算执行率98.47%,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要求,推行厉行节约的政策导致行政运行经费有所下降。

1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上年结转81.04万元,本年预算615.21万元,本年支出684.79万元,预算执行率98.35%,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要求,推行厉行节约的政策导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有所下降。

1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上年结转78.33万元,本年预算587.48万元,本年支出592.84万元,预算执行率89.04%

1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上年结转30万元,本年预算216万元,本年支出172.64万元,预算执行率70.18%

2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国际合作及履约(项)。本年预算20万元,本年支出2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上年结转2.83万元,本年预算1145.40万元,本年支出850.77万元,预算执行率74.09%

2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本年预算12.5万元,本年支出12.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上年结转24.85万元,本年预算2052.86万元,本年支出2067.28万元,预算执行率99.5%

2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本年预算15万元,本年支出10万元,预算执行率66.67%

2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本年预算103.1万元,本年支出103.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项)。上年结转10.96万元,本年预算69.46万元,本年支出80.4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辐射(项)。本年预算3.25万元,本年支出3.2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排污费安排的支出(项)。上年结转10.92万元,本年支出10.9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上年结转1467.06万元,本年预算7893万元,本年支出5303.64万元,预算执行率56.66%

3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本年预算40万元,本年支出38.64万元,预算执行率96.6%

3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上年结转4722.51万元,本年预算5561.27万元,本年支出7559.79万元,预算执行率73.51%

3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上年结转71.99万元,本年预算282.7万元,本年支出202.34万元,预算执行率57.05%

3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上年结转132.65万元,本年未安排预算,本年支出132.6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项)。上年结转5334.14万元,本年预算230万元,本年支出5375.33万元,预算执行率96.61%

35)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上年结转10万元,本年预算10万元,本年支出2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本年预算30万元,本年支出3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本年预算242.51万元,本年支出242.5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厅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81.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851.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支出1530.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等。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厅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07.45万元(需说明的是,由于我厅2016年“三公”经费做过内部调剂,报表填制时出现重复汇总,另外还有个别直属单位报表填制有误,导致决算会审数为516.95万元,我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真实数公开)支出为422.05万元,预算执行率83.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9.45万元,预算执行率98.6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184.76万元),预算执行率94.37%;公务接待费支出179.84万元,预算执行率71.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2015年度下降0.1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19万元,下降0.4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5.31万元,上涨8.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26万元,下降7.8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去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有所增长是因为我厅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一台,导致购置费较去年有所增长,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略微下降;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另外,我厅“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已接近饱和,今后如无特殊情况,支出水平将不会有太大变动。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9.45万元,占9.3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02.76万元,占48.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9.84万元,占42.61%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9.45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对外国际合作交流。全年安排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11个,累计14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2.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4.76万元。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省内跨市(县、区)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6年,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9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9.84万元,均为国内公务接待出。主要用于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和省直其他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6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720个、来宾14766人次,人均接待费121.79/人。

(八)2016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厅20174月组织对 2016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环境保护专项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资金覆盖率达到 100%。自评结果已按时报送省财政厅,并在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厅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0.78万元,比 2015 年增加176.23万元,增长24.66%,增长的部分主要为厅机关大院维修(护)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厅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35.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18.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649.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8.6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 12 31 日,我厅共有车辆6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7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7台(套)。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湖南省环境保护厅).xls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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