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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简报(第11期)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8-03-28 15:21   【字体:    

  湖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工作简报 

  11期(总第11期) 

 201828 

  省普查办开展二污普的调查与排污许可证制度、大气细颗粒物来源解析结合工作 

 2018130日,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王一鸥在年度述职述廉汇报会议中,对省普查办2017年度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2018年即将开展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2018年是夯实固定污染源基础管理的重要一年,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将二污普的调查与环境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普查数据要立足于实际,在环境管理和环境决策中能够得到充分的运用。 

 省普查办随即响应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要将二污普的调查与排污许可证制度、大气细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进行对接,着手起草《关于做好排污许可证与全面达标计划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衔接工作的通知》,实现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努力做到“一次调查,数据共享”。 

  湖南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调度会议 

 201821日—23日,湖南省在长沙召开湖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调度会议,总结2017年度普查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度污染源普查相关工作。省环保厅普查办主任周其伟同志主持会议,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汪理科副站长、省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谢可军副站长应邀出席会议。全省十四个市州环保局的分管领导、普查办主任和专职普查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对2017度湖南省普查工作进行了总结:湖南省根据国家统一安排和部署,按照“整体推进、超前谋划、特点突出、成效明显”的思路全面开展并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市州就2017年度辖区内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汇报。  

 会议指出:2018年作为普查关键一年,这一年的工作需要贯穿一条“严真细实快”的主线;坚持“对标找差距,对表抓落实”和试点与全面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普查数据与排污许可证相统一、与环境质量变化相统一、环保系统内外数据相统一;把握组织好、保障好、协调好、宣传好的四个要点,进一步推进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汪理科同志对伴生放射性矿的试点工作情况作了简要介绍,并且解读了伴生放射性矿普查下一步工作的要点;谢可军同志在工作背景、技术层面、数据应用上对农业污染源普查作了简要介绍。 

 省普查办讲解了2018年湖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要点、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流程、《统计法》、《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保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省普查办组织学习《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 

 25日,省普查办全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深入领会了《办法》的精神,把学习《办法》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紧密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系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将《办法》纳入普查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重要内容,要准确把握《办法》的精神实质和内涵要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确保普查数据客观真实;要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文明普查,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普查资料,确保普查数据准确完整。同时,普查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原则,自觉为普查对象保密,严禁扩散或谈论普查对象的具体情况。 

  报送:环保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分送: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 

 抄送:各市州环保局,省直管县环保局 

 联系人:李智义,刘立立;联系电话(兼传真):0731-85698162;邮箱:@163.comhunanwpb

  QQ群:493900086 

 

  湖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简报第11期.pdf

  

湖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简报(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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