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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7-08-15 15:58   【字体:    

湘环函〔2017〕457号

关于转发《关于联合开展

“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

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业(畜牧水产)局、林业局:

现将国家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生态函〔2017〕144号)转发给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深刻领会精神,认真落实到位。

我省共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3个(在全国排第四位)。今年6月,省环境保护厅根据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的情况通报,先后下发了《关于转发环保部〈关于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和问题查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环函〔2017〕304号)和《关于开展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湘环函〔2017〕343号)两个文件,并于7月下旬至8月上旬安排4个检查小组,对我省2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初步检查了一遍,发现存在不少问题,我省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与保护的形势不容乐观。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情况中也指出“洞庭湖生态环境问题严峻”,“自然保护区管理不到位”,对采矿、采砂、水电项目、网箱养殖等突出问题进行点名批评,希望我省各级政府组织整改到位。

各市州、县市区相关单位应根据国家七部门“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要求,认真检查梳理所辖区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问题,迅速向党委、政府汇报,及时制定和实施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限期进行生态整治修复。建立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管理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度,跟踪检查问题整改进展,查处一个、整改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尽力做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动手、早解决”。

我省按《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拟成立由省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委、林业厅组成的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并计划于10月上中旬对问题突出、整改迟缓的自然保护区进行联合督查,督促检查自然保护区内存在问题的整改。对问题突出、长期管理不力、整改不彻底的,省环境保护厅等部门将共同督办检查,公开约谈或重点督办。

请各市州政府把关、汇总本地区“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情况,于10月15日前致函省直相关部门;省环境保护厅等5部门将于10月底向环境保护部等国家相关部门上报专项行动结果。

附件:《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生态函〔2017〕144号)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湖南省林业厅

2017年8月14日

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pdf

关于转发《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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