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湖南省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湖南省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州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总队、中心、站):
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开展全国环境监察专项稽查的通知》(环办〔2012〕70号)要求,为加强我省环境监察稽查工作组织领导,确保监察稽查工作取得实效,我厅决定成立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姚 斌 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副组长:王盛才 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
陈战军 省环保厅法制宣传处处长
兰 洋 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主任
成 员:凡德元 省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
胡 军 省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
赵立平 省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
粟剑斌 省环保厅长株潭支队支队长
段晓丽 省环保厅法制宣传处主任科员
欧中浩 省环境监察总队监察应急二室主任
监察稽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境监察总队监察应急二室,胡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欧中浩为联络员。
联系电话:0731-85698103(兼传真)
邮 箱:yyoyzh@sina.com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