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无障碍浏览|

娄底市中兴液压件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0-06-22 09:54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期对《娄底市中兴液压件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娄底市中兴液压件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在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和工业园

建设单位

娄底市中兴液压件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娄底市中兴液压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液压件公司”)拟投资45800万元,在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和工业园现有厂区进行改扩建,将液压油缸年产能由36.3万扩产至105万支,电镀面积由年产能52.15万m2增至89.53万m2,电镀生产线由原来的8条增至13条,其中新建5条为:3条镀铬电镀线、1条镀锌电镀线和1条镍铬电镀线;同时升级改造现有电镀工艺,引进在线低温蒸发回收系统及在线节水器,提升镀液废水的回用率,减少电镀废水产生量,实现增产不增污

根据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中兴液压件公司作为三一集团在湖南省内的电镀中心,将不在湖南省内其它区域新建镀铬、镍生产线;根据《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支持娄底市中兴液压件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建设的函》,娄底市人民政府也承诺娄底境内所有镀铬、镍电镀任务全部由中兴液压件公司承担,不再在全市范围内建设同类型电镀生产线。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调整后的环境准入条件要求,根据报告书分析结论、专家审查意见和娄底市生态环境局的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同意项目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全厂电镀生产线设置在线低温蒸发回收系统及电镀在线节水器,提升镀液、废水的回用率,减少电镀废水的产生量。厂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各类工艺废水分收集、分质处理,优化管网设置,确保预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全厂含铬废水(电镀含铬废水、铬酸雾净化废水、钝化含铬废水)进入含铬废水处理站处理;含镍废水(电镀含镍废水、磷化含镍废水)进入含镍废水处理站处理;含铬、含镍废水处理站排口一类污染物须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要求。喷涂废水、乳化废水、电镀前处理废水、含锌废水分别进入相应的分质废水处理站处理,不得混入含铬、含镍废水处理站,各类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要求后进入娄底经开区重金属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然后排入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涟水。含铬废水处理站进口及出口安装在线监控装置,监控指标为流量、总铬、六价铬;含镍废水处理站进口及出口安装在线监控装置,监控指标为流量、总镍。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改扩建后全厂涂装线均采用水性漆,喷涂废气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应满足《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限值;全厂电镀铬酸雾废气采用铬雾回收器+碱喷淋塔处理,氯化氢废气采用碱液喷淋处理,处理后的废气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5要求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标准。

(三)落实工业固废管理措施。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做好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分区贮存,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库暂存,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管理。

(四)加强噪声控制管理。对南厂区西厂界的冷却塔设置隔声屏障,做好全厂高噪声设备的减振、设备间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设备作业时间,确保南厂区的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要求;全厂其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收集系统,北厂区安全池及事故池内废水及时送污水处理站处理,正常情况下不得存放废水;南厂区1号厂房西面新增1座不小于200m3事故池;2号厂房西面新增1座不小于300m3事故池;南厂区新增1座不小于1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北厂区新增1座不小于50m3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口增设电动事故阀。按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的规定,加强厂区生产涉及的各类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在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泵、吸油毡等应急物资,加强对应急设备的巡查维护,确保应急设备能够有效使用,在电镀区合理设置围堰并做好防腐防渗处理,确保环境风险物质在事故风险、环保措施失效、管控措施漏洞等非正常情况下不直接进入周边水体。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废水中化学需氧量3.05吨/年,氨氮0.49吨/年,总铬6千克/年,六价铬0.19千克/年,总镍2.9千克/年;挥发性有机物11.732吨/年。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20年1月22日起,在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网站上对本项目环评公参信息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2020年3月19日起在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第二次网络公示;2020年3月25日和2020年3月27日在《潇湘晨报》上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2020年3月20日起在项目周边各村镇张贴该项目环境影响公告公示。本项目各次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反馈。2020年5月7日起,省生态环境厅在厅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娄底市中兴液压件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12318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