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土壤和沉积物 金属元素总量的消解 微波消解法》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31号)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年 第31号
关于发布《土壤和沉积物 金属元素总量的消解 微波消解法》等
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土壤和沉积物 金属元素总量的消解 微波消解法》等四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土壤和沉积物 金属元素总量的消解 微波消解法(HJ 832-2017).pdf;
二、土壤和沉积物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 833—2017).pdf;
三、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34-2017).pdf;
四、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35-2017).pdf。
以上标准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kjs.mep.gov.cn/hjbhbz/)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