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设施开放单位、省监测中心关于征求《湖南省大气环境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技术指南(修订稿)》等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湖南省大气环境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技术指南(修订稿)》和《湖南省大气环境颗粒物组分在线自动监测技术指南(修订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湖南省光化学及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网的运行维护、质量检查和日常保障,进一步提升监测数据质量,我中心编制了《湖南省大气环境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和《湖南省大气环境颗粒物组分在线自动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7月征求了各有关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以及国家和省厅最新要求,我中心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湖南省大气环境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技术指南(修订稿)》(二次征求意见稿)和《湖南省大气环境颗粒物组分在线自动监测技术指南(修订稿)》(二次征求意见稿)。
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中心(电子件发送邮箱shbdqs@126.con)。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4日。
联系人:郭倩(光化学)
金红红(颗粒物)
联系电话:0731-82592208
附件1:征求意见名单
附件2:湖南省大气环境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技术指南(修订稿)
附件3:湖南省大气环境颗粒物组分在线自动监测技术指南(修订稿)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