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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排污许可专题培训班暨排污许可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常德召开

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提高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排污许可管理水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于2021年4月12至13日在我省常德市举办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框架下企业守法专题培训班。为切实做好国家和省级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的试点工作,省生态环境厅于4月12日同步召开排污许可试点工作座谈会。民进湖南省委主委、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正厅长级)潘碧灵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排污许可第六包保组组长、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副主任邹世英一行重点就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证书质量保障及证后管理进行了讲授。


潘碧灵指出要牢牢抓住排污许可重大改革的历史机遇,夯实工作基础,排查环境问题。具体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推动任务落实,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二是要构建和谐政商关系,企业守法经营、按证排污,管理部门依证监管,协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三是要各尽其责,各负其责。企业应切实履行保护环境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相关要求,自觉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大对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严格落实依证监管、依证执法。


  潘碧灵强调在具体落实上应做好“三化”:一是规范化,规范填报排污许可、实施证后监管;二是信息化,通过信息化手段为企业按证排污、生态环境部门依证监管提供便利;三是精细化,企业强化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生态环境部门强化精细化履职。

邹世英介绍了全国排污许可工作形势,高度肯定了湖南省在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推进工作中的成绩、创新点和好的做法。同时强调要加快推动《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有力有效地实施,深入开展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衔接,推动形成环评与排污许可“一个名录、一套标准、一张表单、一个平台、一套数据”。要组织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深度衔接融合改革试点,开展基于排污许可证监管、监测、执法联动试点。

省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生态环境执法局、生态环境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各市州或分局负责排污许可、环境执法相关工作人员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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