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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等两项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现批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两项修改单为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修改单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以上标准修改单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修改单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邓志勇会签)

  附件: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修改单

     2.《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修改单

  生态环境部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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