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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进一步推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落地落实,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研究制定了《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5年8月25日

  (此件社会公开)

  部内抄送:综合司,法规司,人事司,科财司,大气司,环评司,监测司,国际司,宣教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8月27日印发

  解读:1.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相关负责人就《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答记者问

      2.一图读懂 | 《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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