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专项工作检查的采购项目项目比选公告
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拟委托第三方审核机构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执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储备、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使用,及其管理情况等进行专项工作检查采购项目进行比选,现采取公告邀请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湖南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专项工作检查的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16万元(拾陆万元整)(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此预算价)。
3、采购单位: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二、供应商应标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22年2月-2022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22年2月-2022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22年2月-2022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22年2月-2022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半的,可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也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为事业单位的,可只提供本单位出具的资产负债表。)
(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如未注明的视为“三证合一”。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具备有关政府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8月16日,每日上午8:00到11:30时,下午3:00到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各比选申请人须将(1)单位介绍信扫描件(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双方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2559962@qq.com,经采购人审核后将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档发送至比选申请人邮箱。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17日上午10:00
开标时间:2022年8月17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404室(湖南省地质院办公楼北栋)
注:疫情期间,请参加开标的比选申请人于开标当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健康绿码来开标。开标过程由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纪检全程监督。
六、招标单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06号(湖南省地质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琳黄懿0731-85698175 13574839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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