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习近平《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4月27日下午,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开展第4次理论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重要著作,事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刘翔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一书收入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关于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文稿79篇。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建设全域美丽大花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系统学好、学懂、学通习近平《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一书,对于我们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当前工作和谋划长远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要通过学习,更加深刻地理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14亿多人口要整体迈入现代化社会,必须更加自觉地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要通过学习,更加深刻地感受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历史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推动形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身边的蓝天白云、清水绿岸显著增多,人民的幸福感普遍增强。要通过学习,更加深刻地领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抓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要通过学习,更加自觉地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诚践行者、不懈奋斗者。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生态价值观、认识论、实践论和方法论,是指导生态文明建设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总方针。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厅党组各项工作要求,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围绕事务中心“三四战略”和建设“服务型创新型”一流中心目标,聚焦服务“三大支撑八项重点任务”、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工作,担当作为、笃行实干,高质高效推进百名专家下基层活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研究、排污权深化改革、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要园区技术评估评审、部省合作信息化试点工作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宣传引导等工作落实,不断提升事务中心核心竞争力,积极为建设“全域美丽大花园”贡献事务中心力量。
中心党委委员、各部门正副职,中心纪检负责人参加了学习研讨。